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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陂区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 (冷链物流)项目

入库申报指南

来源:黄陂区农委种植业科    发布时间:2018年4月12日        打印  

  按照《黄陂区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项目资金分配方案》要求,为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供给侧改革,着力解决冷链物流“瓶颈”、补齐冷链物流“短板”,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,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保障生鲜农产品和食品消费安全,全面拓展农产品市场,区农业委员会拟建立冷链物流项目库,通过竞争性立项予以补贴支持。现就项目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申报条件

  (一)项目申报单位为本区范围内的家庭农场、农业合作社、农业企业等农业新型农业生产主体。

  (二)项目申报主体有明晰的土地权属,进行土地流转的,应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流转合同(与村集体及农户分别签订合同)。

  (三)基地(养殖场)相对集中连片,基础设施较为完善,技术力量强。种植类果蔬茶及特色作物种植面积在不少于200亩;水产类具备水域滩涂养殖证,养殖水面在不少于500亩;畜牧类场址不得位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明令禁止区域,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域内土地使用规划,具备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颁发的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,两年内无重大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。生猪年出栏1万头以上或蛋鸡年存笼10万只以上。

  (四)基地布局符合《黄陂区现代都市农业空间发展布局规划(2012-2020)》。

  (五)产业体系较为完善,具有产供销、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服务网络。

  (六)近五年内没有享受过此类项目建设财政扶持政策。

  二、项目补贴范围、原则及标准

  参照《关于印发<武汉市净菜上市实施方案(试行)>的通知》(武农文〔2008〕167号)有关冷库和冷藏车补贴标准执行。

  (一)补贴范围:资金重点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新建标准化冷库及购置冷藏车。

  (二)补贴原则:按照“总额控制、以奖代补、先建后补”的原则,根据审计结论和验收结果兑现奖补政策。

  (三)补贴标准:每个冷库最高按15万元进行补贴,总库容在100立方米以上(含100立方米)、200立方米以下的补贴5万元(此项目仅对畜牧类),总库容在200立方米以上(含200立方米)、300立方米以下的补贴10万元,300立方米以上(含300立方米)的补贴15万元。购置冷藏车的,按其购置价格的50%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。     

  三、项目评审

  (一)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书(一式六份),并于2018年4月18日以前交至区农委种植业科。

  (二)区农委种植业科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情况进行初审,符合条件的,准许入围立项评审并在网上公示。

  (三)区农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,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扶持项目意见,报区政府审批后,立项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满后,严格按照项目报批后的立项方案实施。

  此次项目征集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好中选优”的原则进行储备和评审,请各申报单位务必认真对待,积极筹备。

  四、项目申报书格式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(一)申报书提纲:项目名称,项目申报单位(盖章),项目负责人,联系电话(手机),通讯地址,电子邮箱,申报日期。

  (二)项目建设条件:项目单位基本情况。

  (三)立项理由:项目建设的必要性,项目建设的可行性,存在问题及对策。

  (四)项目主要内容及计划指标。

  (五)技术措施及保障措施。

  1、技术措施。

  2、保障措施。

  (六)项目实施地点、规模及年度计划进度。

  (七)预期效益。

  1、经济效益。

  2、社会效益。

  3、生态效益。

  (八)经费概算:说明项目资金的构成、来源和使用方案。

  

  黄陂区农业委员会

  2018412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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